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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瞬息萬變的市場競爭,評估與控管風險的能力為企業經營重要的一環。開發金控透過嚴謹的內部控制,與周詳的風險管理制度,保有並強化競爭優勢。
開發金控透過多個稽核單位的共同運作,隨時檢討作業流程,並進行定期員工訓練,以落實內部控制。具體作法包括:
設立獨立之內部稽核單位
在董事會下設獨立的稽核處,負責開發金控及各子公司的內部稽核及作業風險的控管。稽核處直接隸屬董事長,且其主管之階級為副總經理,以有效執行內部稽核作業。稽核處的主要任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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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各單位進行實地查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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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各營業單位的報表稽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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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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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業務經營報告的覆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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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規章辦法之覆核 |
至各單位進行實地查核
稽核處會至各單位進行實地查核與訪談,每個月會將查核報告呈報董事長,並在核可後,送交公司監察人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存查。
稽核處也會將核可後之查核報告提報給總經理,由總經理要求各單位,依查核報告中的建議進行內部控制之改善。稽核處並會將定期追蹤各單位的改進成效,以期將公司內部稽核功能發揮到最大。此外,稽核處每半年也會對開發金控的經營績效及內部管理作一整體性檢視,以期能及早發現潛在的營運風險,並加強內部管理的效率。
公司規章辦法之覆核
開發金控的公司規章辦法如須訂定或修訂,都必須經過稽核處的覆核,以確保規章辦法的更動與內部控制的要求一致。目前開發金控的規章辦法每兩年會重新檢討一次,並作必要的修訂。
實施內部稽核訓練
開發金控各部門與業務單位,每年都要進行一次自行查核的訓練課程。此外,凡是襄理職級以上的員工,都必須參加台灣金融研訓院舉辦的內部稽核課程,並通過相關的檢定考試。
檢討投資與授信作業流程
開發金控的每一項投資案或授信案,在被核准前都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核,超過一定金額的案件,更必須經過董事會的核准才能進行。所有核准的案件,也會透過嚴謹的管理制度,進行後續追蹤。開發金控以完善的內控制度,確保業務風險降到最低。
開發金控風險管理的理念在於追求業務獲利與相關業務風險的平衡發展,以創造最大的股東價值。因此,風險管理之設計係依照開發金控的業務特性,發展適當之組織與管理方式。
健全組織職掌
經由全盤考量資本,設定營運目標與風險胃納,以決定資本分配與經營方針,建立適當之各層級的風險管理部門。而風險管理部門之權責在於確認風險來源、評估與量化風險的影響程度,而業務單位之責任,則是在面對各項風險事件時之防治與補救。
風險評估方式
針對各項風險來源,開發金控採用適當技術予以衡量,並評估各種風險部位的潛在損失與關聯性,作為經營管理的依據。
健全額度控管
依據相關法令與分散風險之考量,訂定各種業務額度限額,且明訂於相關規章辦法中。
風險管理揭露原則
開發金控及各子(孫)公司除依主管機關規定揭露相關資訊外,得揭露風險管理有關資訊 。
執掌與權限之獨立性及可歸責性
開發金控及各子(孫)公司規劃風險機制時除遵循前、後台分工原則,確保執掌與權限之獨立性及可歸責性外 ,亦須資訊勾稽之可行性暨獨立性。

為確保各項風險管理機制之一致性、妥適性、穩定性與透明度,開發金控設有風險管理委員會,為風險管理相關事宜的最高監督與決策單位,以統合、規劃、監督及管理本公司及各子(孫)公司各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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